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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处

一、 部门定位:

人事处是研究所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职能部门。

二、 部门职责范围:

  1. 研究、拟定研究所人事制度改革方案、人事管理政策制度、研究所机构设置方案;
  2. 编制核定和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建立科学化、制度化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体系;
  3. 研究、拟定并承办实施研究所人才发展和培养规划及年度招聘计划;
  4. 招聘、考核、聘用、奖励和流动管理;
  5. 中层管理干部任免手续相关事宜;
  6. 劳动工资、劳保福利和社会保障工作;
  7. 人事系统宣传、调研和ARP等信息工作。
  8. 承办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三、 下设岗位及各岗位职责:

岗位名称

岗位数

姓名

岗位职责

副处长

1

范红媛

根据国家和中科院的政策法规,协助所领导研究、制定我所人事、劳保、福利等管理制度,并负责实施;根据所务会决议负责对编制、岗位设置的调整及实施;研究、拟定并承办实施研究所人才发展和培养规划及年度招聘计划,主持人事处的全面工作。ARP人事模块的使用、管理和维护。招聘、考核、聘用、奖励和流动管理。人事调配事务。承办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业务助理

1

刘奕琳

对本岗位的全部工作负全责;ARP薪酬模块的使用、管理和维护,人事档案,人事代理,劳动合同管理,留学办理,出国审查;全所在编、非在编人员及研究生相关工资福利;全所在编、非在编人员社会保险(含医保、慢性病特殊病申报)、补充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;填报各类统计报表;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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